学院各部门、教职员工:
为实现经费分类管理、提高效率,从即日起,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等非财政直接下拨资金(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卡通充值款、考试费、培训费、上网费、版面费、租赁费等)的财务管理工作由发展与财务处财务科划转到结算中心,与之发生相关业务的部门及教职工请前往结算中心办理业务。
另外,学生学费及代收款的收缴及清退工作由结算中心负责办理。
财务科原则上不再负责接收各种款项以及收费业务、将主要负责国家财政拨款(包括部门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高校修购专项资金、中国体彩网指令性工作专项资金等)及党费收支的财务管理工作。
结算中心办公地点:1号楼1105室,电话:010-58412502。
特此通知!
发展与财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