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秋季学期校内专项项目”申报工作。为提高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效率,就此次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基础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建设及其仪器设备的补充和更新;
(二)图书、数据资料、软件等急需建设的专项项目;
(三)急需开展的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等其他项目。
本次项目申报不支持年度预算已安排的运行经费、专项经费追加项目,不支持教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明确目标。项目内容应符合学院发展规划及建设需求,可操作性强,且具备相关基础条件。
(二)强化论证。项目要进行必要的论证,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具体见附件1:2016年度秋季学期校内专项项目申报书)。
(三)细化预算。申报文本中应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计划。经费计算要科学合理,确保年度内顺利执行(具体见附件2:2016年度秋季学期校内专项项目预算明细表)。
(四)合理排序。一个部门申报多项项目的,应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予以列明(附件3:2016年度秋季学期校内专项项目排序表)。
三、项目评审
发展与财务处汇总各部门所申报项目,聘请相关专家或委托中介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报学院审议。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部门负责人为项目实施负责人,并明确项目执行人。各部门项目排序表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进行提交。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文本等相关资料及电子文档交发展与财务处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地点:明德楼219房间,电子邮箱:caiwu@cidp.edu.cn)。
五、其他
不明事宜可与发展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李伟腾(电话:61596067)。
发展与财务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