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单位),广大师生:
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内外十大自然灾害事件推荐、评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标准
(一)推选对象
2016年度国内外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二)推选标准
主要依据损失和影响:
1、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事件导致的伤亡、重伤和轻伤人数。
2、经济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农作物受损或绝收,建筑物损害或倒塌,基础设施受损瘫痪,工厂企业停工停产,救灾投入以及对各类资源的破坏等。
3、社会影响:主要是自然灾害事件对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如对社会结构重组、宏观经济发展、就业、教育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4、防灾减灾影响:灾害事件发生前后及过程中所做的防灾减灾工作对国家乃到人类的防灾减灾工作的启示、借鉴、推动作用,即在防灾减灾史上的地位与作用。
二、评选流程
参与推选阶段:2017年2月至4月8日
汇总评审阶段:2017年4月9日 至15日,收集整理推选的灾害事件,专家审核评选出中国和国外各10件最有影响力的自然灾害事件。
征集意见阶段:2017年4月16日 至4月22日,入选的灾害事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广泛征集意见。
奖励展示阶段:2017年4月23日 至5月中旬,将为灾害事件入选的集体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和奖品,同时入选的灾害事件将在校园媒体和学院铭醒廊展示。
三、推选要求
推选的灾害事件为2016年度国内和国外发生的具有深远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各10件,并按要求分别填写《2016年度“国内十大自然灾害事件”推荐表》(附表1)和《2016年度“国外十大自然灾害事件”推荐表》(附表2),要求主题突出、内容真实、理由详尽、图片典型且具有较强的形象表现力和感染力。
申报材料包括:
①推荐表;
②推荐灾害事件的理由(文字材料),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防灾减灾影响等方面;
③灾害事件典型照片若干及资料来源。
推荐材料校内人员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 分别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明德楼415);校外人员请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10-61596032
联系人:王爱敏
电子邮箱:xcb@cidp.edu.cn
四、组织机构
1、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薄景山
副组长:刘春平 迟宝明
领导小组成员:王春红 王维新 姜纪沂 任鲁川 张 振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拟定活动方案,联络、协调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活动开展情况。
五、奖励办法
特等奖(1名):人民币 1000元+证书;
一等奖(2名):人民币800元+证书;
二等奖(5名):人民币600元+证书;
三等奖(10名):人民币300元+证书;
优秀奖(若干):奖品+证书。
附件:
欢迎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