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年度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年末及2015年初财务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财务科日常业务及结算中心结算业务报账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15号;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及中央财政修购项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经费报账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25日。
二、有借款(含项目预付款)的部门及个人于本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及还款等核销手续。有关借款经手人名单及金额,发展与财务处将于12月18日发给各部门。
三、由于发展与财务处需进行年终结账和决算,2015年初将进行建账、分配校内预算、上报决算等工作,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于抓紧时间办理相关财务事项。2015年报销时间将在2015年1月12号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2015年开始执行新年度的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受理2014年相关费用,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决算前及时与发展与财务处沟通。
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年底用款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报账;停止报账期间,不再处理各部门、各单位的报账业务。
请各部门、各单位予以理解、支持。
特此通知。
发展与财务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