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研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联合对20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或考试材料进行审核,下列人员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排名无先后顺序):
序号 | 姓 名 | 申报学科 | 申报系列 | 晋升类型 | 备注 |
1 | 李辉 | 外国语言文学 | 讲师 | 认定 | |
2 | 曲喆 | 会计学 | 讲师 | 认定 | |
3 | 朱宏 | 新闻传播学 | 讲师 | 认定 | |
4 | 张迪 | 财政税收经济 | 经济师 | 考试 |
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5日,公示材料可到人事处(明德楼309室)查阅。对申报材料及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反映到人事处(010-61596170)或审计监察处(010-61596110)。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时,请署真实姓名。
人事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