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学系:
经与贷款经办单位中国银行燕郊支行协商,定于2012年12月6日下午在5号教学楼5J21教室组织已申请获得贷款学生与中国银行签订续放合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对象:在校申请获得的由中国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见附件。请各教学系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参加。
二、续签具体程序和时间
程序:中国银行工作人员讲解注意事项,学生填写借据,与银行工作人员面签。
时间:12月6日下午13:30—17:00。
三、学生需携带本人贷款合同、学生证、身份证、黑色碳素笔等。
四、下午17:00后组织召开贷款学生座谈会,请同学们积极参加。
五、请所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于12月6日上午10:00前将个人一年来的汇报材料(包含个人表现、学习成绩、自己的感想、未来的规划等)交至大学生服务队总队办公室(5N23)。
六、各系要共同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并督促其认真学习,积极组织贷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各方面能力,帮助其确立职业规划目标,提高就业能力,为将来就业、还款打下良好基础。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