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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彩网评选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5     点击: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激励我院学生奋发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体彩网学生奖励条例》,学院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优秀学生的参评对象为2010年9月30日之前注册的全体在校学生(不含2010年入学的新生和2010年专升本学生);

(二)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除2010年入学的新生班级以外的全体班级。

二、评选类别和比例

(一)三好学生标兵,全院总名额不超过20名;

(二)三好学生,占参评学生总数的7%左右;

(三)优秀学生干部,全院总名额不超过160名;

(四)社会工作奖,全院总名额不超过80名;

(五)科技之星,根据条件确定;

(六)道德风尚奖,全院总名额不超过14名;

(七)学习优秀奖,根据条件确定;

(八)文艺优秀奖,全院总名额不超过50名;

(九)体育优秀奖,全院总名额不超过50名;

(十)先进班集体,占参评班级总数的25%左右;

(十一)优良学风班,占参评班级总数的10%左右。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

除具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外,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名列前茅,2009-2010学年内每学期学业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考核排名均居本班级的前10%;

2.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院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中获奖,或学年内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文章;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竞赛,在院级以上学习竞赛中获得个人单项二等以上奖励,为学院学风建设做出贡献;

4.高等数学课程学习表现突出,在2009-2010学年内学位考试及每学期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

5.大学英语课程学习表现突出,非英语专业专科学生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达总成绩的60%,本科学生在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成绩达60%;英语专业学生在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成绩达60%。

6.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的。

(二)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组织、策划或者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等活动,或者其它社会实践活动;

4.2009-2010学年必修课外五学分绩点数在3以上;

5.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本人所在宿舍卫生评比在良好以上;

6.有良好的体育健身习惯,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无体育课的年级,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残疾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8.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异。2009-2010学年内每学期学业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考核排名居本班级前30%,各科考核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前五项条件;

2.2009-2010学年内两个学期均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或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以上学生干部或院团委、学生会干事以上学生干部;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责任心强,敢于负责,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广大同学中有较大的影响力;

4.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2009-2010学年内,作为班级骨干组织过有影响力的班级活动或者组织班级参加院、系等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或主要参与组织策划过在院、系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

5.积极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发挥院、系等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2009-2010学年内学业成绩按加权学分成绩考核排名居本班级前50%,各科考核成绩均为及格以上。有特殊贡献,确需放宽学业条件的,应当经学生所在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学生工作处批准;

7.有良好的体育健身习惯,体育课成绩中等以上(无体育课的年级,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残疾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社会工作奖

1.具备三好学生前五项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2009-2010学年内每学期学业成绩考核及格以上;

3.积极参加院、系、班级活动的组织工作,工作踏实,认真负责,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

4.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内义务服务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5. 有良好的体育健身习惯,体育课成绩及格以上(无体育课的年级,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残疾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科技之星

思想端正,品学兼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科技、学术论文等,科学研究取得公认成果;

2.在省级以上单位举办的科技赛事中参赛、参展并获三等奖以上;

3.拥有重要价值的发明专利,专利产生实际效益;

4.通过实践调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获得单位赞同并取得实际效益;

5.在省级以上单项学科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六)道德风尚奖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2.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尊敬师长,无不良行为习惯;

3.见义勇为、助残扶贫、拾金不昧、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财产、积极参加其它社会公益活动等,事迹突出。

(七)学习优秀奖

1.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品行修养,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2009-2010学年内每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均居本班级前三名;

3.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在院级以上的各类学习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个人单项一、二等奖。

除具备条件1外,同时具备2、3项中其中一项条件者即可参评学习优秀奖。

(八)文艺优秀奖

1.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注重品行修养,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有文艺特长,在院级文艺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成绩,或在院级以上大型文艺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

(九)体育优秀奖

1.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注重品行修养,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有体育特长,在院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绩,或在省级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成绩。

(十)先进班集体

1.辅导员或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每学期至少精心组织一次主题班会;

4.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对以各种方式破坏校内正常秩序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5.班级学风严谨,做到课堂出勤率高,秩序好;

6.班级学生所在宿舍卫生评比均在良好以上;

7.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8.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或受到通报表扬;

9.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作弊及其他违法违纪现象。

(十一)优良学风班

1.班干部以身作则,模范带头,积极努力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它学习活动;

2.全班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者占全班人数30%以上,全班成绩及格率达80%以上;

3.课堂秩序良好;同学之间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取长补短;

4.尊敬老师,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作弊及其他违法违纪现象。

四、评审机构和程序

(一) 学院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主 任:宿景贵

副主任:侯逾昆

委 员(按姓氏笔画):王维新 石 峰 向 勇 何本华 蒋 锋

洪炳星 胡顺田 徐万成 谢长旺 韩炳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生奖励的评审工作。

(二)各系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系评审小组),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系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完成本系学生的各类奖励评审工作。

(三)院团委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团委评审小组),团委书记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团委办公室负责人、团委老师等组成,完成团委、学生会各类奖励评审推荐工作。

(四)各类奖励的评选工作由各系及团委评审小组具体实施。各系和院团委学生会初评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最后评审,所有类别的奖励应得到2/3的委员同意后方可生效。

(五)评审结束后,由学院发文进行表彰。

(六)“三好学生”评审程序

1.各系根据班级情况分配三好学生候选人名额。

2.三好学生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委、团支部主要干部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将候选人审批表、统计表报所在系评审小组。

审批表主要事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所在地、所在班级、宿舍等基本情况,一学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公德表现,遵守校规校纪表现,体育成绩,所在宿舍卫生情况,2009-2010学年每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及在本班级的成绩排名情况,参加院、系和班级的集体活动情况,候选人的特长,获奖情况等。

3.系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分管领导签字,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将系里评议结果和三好学生评选审批表、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七)“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道德风尚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评审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道德风尚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委、团支部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将候选人审批表、统计表,报所在系评审小组。

院团委、学生会所属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文艺优秀奖候选人由团委老师、团委学生会各部、各社团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经院团委学生会各部、各社团民主评议,将候选人审批表、统计表,报学院团委评审小组。

审批表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所在地、所在班级、宿舍、担任职务等基本情况,一学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社会公德表现,遵守校规校纪表现,体育成绩,所在宿舍卫生情况,2009-2010学年每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及在本班级的成绩排名情况,组织策划或主要参与组织策划的在校、系有较大影响力的活动情况,候选人的特长,候选人获奖情况等。

2.各系评审小组按照文件规定,根据本系实际和学生事迹确定本系候选人,并征求有关教师意见。

院团委、学生会所属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文艺优秀奖候选人由学院团委评审小组听取学生所在系的意见后确定。

3.各系将所推荐的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汇总,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分管领导签字,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将系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和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院团委将所推荐的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汇总,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学院团委领导签字,将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和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各系和学院团委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八)“三好学生标兵”评审程序

1.“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产生。

2.各系评审小组在符合条件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推出人选,准备评审审批表、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九)“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评审程序

1. 学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或相关老师向学生所在系推荐;学生填写《中国体彩网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系对候选人及成果进行核实,经系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分管领导签字,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将系里评议结果和评选审批表、推荐材料和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十)“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审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班级依照评选条件提交先进班级评选审批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审批表中集体建设工作总结内容要求如下:

先进班集体建设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班级基本情况;班级建设主要事迹,包括一学年来的班级学生总体的思想政治表现,两个学期的必修课外五学分情况,行为规范表现,体育成绩情况,所在宿舍卫生情况,班级组织活动情况,参加院系集体活动情况,辅导员或班主任参加班级活动情况,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等;班级获得的奖励情况,任课教师及有关方面对班级的评价,班级的社会影响等。

优良学风班建设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班级基本情况;班级学年内学风建设情况,包括班级上课出勤情况、班级学业成绩优良率情况和及格率情况、考风建设情况、违纪、奖励情况,班级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其它学习活动方面的组织情况等;任课教师对班级学年内学风建设的评价情况。

2.各系根据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学生公寓管理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班级。

3.系评审小组评议后,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经系分管领导签字,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将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选审批表、相关材料和统计表报送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

(十一)各系和院团委在初评结束时,按评选类别整理好各项评选审批表、评选情况统计表、评选工作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处。电子文本发邮件至xsc@fzxy.edu.cn。

评选工作各项表格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

五、申诉程序

(一)在公示期内,学生对初评审结果有异议,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对学生的申诉,各系应当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

(二)学生对终评结果有异议,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对学生的申诉,学生工作处应当在3日内向申诉人反馈意见。

(三)匿名申诉或非书面申诉,概不受理。

六、评选工作时间

(一)10月25日前,各系、团委、学生会、各班组织学习评选文件,并准备评选材料,协商确定候选人和候选班级。

(二)10月26日-11月5日,各系、院团委进行初评,并在11月5日下午5:30之前统一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初评结果和材料。

(三)11月5日-11月10日,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提请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系认真组织各班级及相关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优工作的认识。把评优工作作为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实发挥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鼓励学生积极申报,确实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凡是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已经取得荣誉称号的,取消荣誉称号。

附件:1.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国体彩网2009-2010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

3.中国体彩网2009-2010学年先进集体评选审批表

4.中国体彩网2008-2009学年先进集体评选情况统计表和优秀学生评选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