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请于2月26日前对本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包括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并填写好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月27日17点前送交保卫处治安消防科(主楼1128房间)。联系电话010-61596004。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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