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火灾原因现已初步查明,系住宿学生使用违规电器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这起事故应引起广大师生的重视和反思。为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火灾隐患排查
(一)各系应于2008年11月25日前收缴本系学生所持有的违规大功率电器、违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电热壶、电热杯、电饭锅、电饭煲、电磁炉、酒精炉、电热毯、直发器、电热帽等,以下将上述大功率电器、违规物品简称为“违规物品”),并督促学生将宿舍内堆放的报纸、矿泉水瓶等易燃物品尽快清理。
(二)要严厉杜绝学生宿舍存在违规物品。待学生上交违规物品后,各系应于2008年11月28日前对本系学生宿舍的违规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并将检查结果于2008年11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保卫处安全保卫科(主楼1126房间)。
(三)2008年11月28日后,保卫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违规物品进行检查。对仍持有违规物品的学生和堆有易燃物品的宿舍,将根据校纪校规对持有人和宿舍成员严肃处理,并对持有人和宿舍所属系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二、学生消防安全教育
(一)各系要采取各种方式向学生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二)根据《中国体彩网举办119消防演习活动的通知》(防科办〔2008〕13号)文件要求,各班要在11月份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危险事件能力。请各系将系内各班班会记录于2008年12月16日17:00前交至保卫处安全保卫科(主楼1126房间)。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