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推出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强健体魄和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阳光体育,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学生晨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2年9月17日—12月28日(第3-17周)每天早晨6:30——7:10(节假日及雨雪等恶劣天气除外)。
二、活动地点:校园内的空地、广场、操场。
三、活动对象:全院在校学生,一年级学生必须参加,鼓励其它年级学生积极参加。
四、活动形式:晨练形式不限,如跑步、球类、绳操、毽子等。
五、晨练活动管理
1、各系在调查了解现有大学生晨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系部学生晨练特点,制定晨练活动方案,明确考勤办法。方案的制定要切实可行,并有利于长期坚持,兼顾集体活动和个人活动。因病长期不能参加晨练须凭校医务室诊断证明在各系办理请假手续。
2、各班级要通过动员会和主题班会等形式,使学生意识到身心健康对学习、工作的重要作用,明确参加锻炼的目的,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认真组织、策划晨练活动。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中了解晨练开展情况,采取措施提高本班出勤率和晨练效果。
3、院团委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向广大学生宣传体育锻炼的意义。在晨练期间,院团委负责每天6:20—7:10开放广播,播放适宜运动的乐曲。
4、体育部对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并将学生考勤情况作为评定学生体育课成绩的参考依据。
5、学生工作处通过组织晨练活动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特色活动展示等多种形式,提升晨练活动效果。
6、学生工作处、团委、体育部对晨练活动进行不定时抽查,抽查记录作为对系部晨练活动开展的考评依据;对连续抽查不合格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7、学期累计缺勤应次数1/3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应次数1/2者,该学期体育课程成绩最高记为59分。晨练出勤率未达到60%的班级,取消该学年先进班级评选资格。
8、学生工作处将从学期晨练出勤率达到100%的同学中评选出晨练标兵若干名并予以奖励,学年度晨练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班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先进班集体。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把晨练活动视为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来看待,精心安排,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风建设。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精心组织学生喜闻乐见的运动形式,合理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3、突出特色,形成品牌。要开展具有特色的项目,树立学生活动品牌,并长期坚持。
4、科学安排,循序渐进。从学生实际出发,科学地选择锻炼内容和确定锻炼方法及合理安排运动负荷。在锻炼内容、方法手段的安排上,要注意连贯、系统、由简到繁、由易到难,逐步提高。注意做好准备活动,避免学生受伤。
学生工作处 体育课教学部 团委
2012年9月15日